署名是論文寫作中即簡單又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誰是論文的第一作者?誰又是論文的通訊作者?誰又是論文的第二作者?這些都是需要仔細考慮的,關乎作者的切身利益。如果你不知道醫(yī)學論文該怎么署名,那你可以看看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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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署名的條件
現(xiàn)代醫(yī)學科研工作常常需要多方面的支援、協(xié)助才能完成,但并不是為該研究工作提供過援助的所有人員都可以充當作者而在論文中署名。作者署名只限于參與論文內(nèi)容創(chuàng)意、實踐、撰稿,并能對論文內(nèi)容負責者。
目前有些論文、文章不長,作者署名一大串。其中有的人只對論文做過一點文字上的修改,或僅是盡了審稿人的職責,有的甚至與研究工作毫無關系,卻煞費苦心強充合作者;有的作者則因為自己的文稿質(zhì)量不高而濫用專家、學者或首長的名字為文章“增色”,供編輯“參考”,強壓或變相強壓編輯人員發(fā)表自己的文稿,甚至被署名還不知道,名字就被掛上了;有的作者是奉送署名,助人晉升評聘,搞“投桃報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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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署名的形式
醫(yī)學論文的作者署名可以是1人、數(shù)人或團體名稱。凡研究工作由1人設計、完成的,其論文由1人署名。由數(shù)人共同設計、協(xié)作完成的研究成果,則由具備署名條件的人員一道署名。數(shù)人共同署名時,最先提出論文內(nèi)容構(gòu)思、主持研究設計、承擔主要研究工作,并對關鍵性學術問題的解決起決定性作用的人為第一作者,對論文內(nèi)容負主要責任。其他合作者則依據(jù)其在研究工作中擔負具體工作的多少和實際貢獻的大小而順次排名。
大型協(xié)作研究項目,參加人數(shù)多,確實不便在論文中列出所有作者姓名時,可署以單位或團體名稱,如“某協(xié)作組”。但應在文末注明具體責任人或執(zhí)筆者,整理者的姓名(通常加括號),以明文責,便于查詢,如某某執(zhí)筆。作者姓名(或團體名稱)一般列在論文標題下方。須用真實姓名,而不得注以筆名、化名或綽號。單字名作者的姓和名間留空一格。多作者時,各作者姓名間留空一格。
署名的條件和形式是醫(yī)學工作者在署名前一定要了解的,這有助于正確的進行署名。如果醫(yī)學工作者想投的是國家級期刊,那么在署名上,還要了解以下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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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人數(shù)
通常作者署名3-4人比較常見,主要由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通訊作者構(gòu)成,作者署名也是大有學問的,前不久就有作者因為署名弄錯和領導的關系有些尷尬,就是因為這為作者沒有弄清作者排位的意義,領導本是課題負責人,而作者卻將自己標注成通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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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規(guī)則
論文的署名主要是根據(jù)擁有著作權、承擔學術道義和法律責任和科技成果的所有權這三項標準來署名的,我們重點來說說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往往都為導師或課題負責人,其主導了項目申請、試驗設計和論文撰寫等一系列工作,對整個試驗研究過程完全了解,能對論文全面負責,者也使得通訊作者除具有對外通信聯(lián)系功能外,還具有對論文負全責的功能。所以,通訊作者應具有以上兩種功能,而第一作者一般為直接參與課題研究的助手、研究生或進修人員,由于其工作單位不固定,大多只參與了項目的階段性研究,而其導師的工作單位一般較穩(wěn)定,便于聯(lián)系,所以導師作為通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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